无证 “牙医” 被提起公诉,学历竟然是...
案情简介
高新区检察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件。被告人鲍某某仅有小学学历,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经营牙科诊所。2007年至2011年,鲍某某被行政处罚三次,又因非法行医于2012年被判处拘役。然而判刑后,鲍某某毫无悔意,仍长期从事诊疗活动,2018年、2019年,鲍某某再次被行政处罚。
2021年,侦查人员至鲍某某的诊所调查,当场查获鲍某某无证为患者进行牙齿修复。该案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后,经审查发现,2020年至今,鲍某某两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后,仍无证开展牙科诊疗,已构成非法行医罪,高新区检察院遂以非法行医罪对鲍某某提起公诉。目前,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检察官说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: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: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,再次非法行医的,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根据法律规定,被告人鲍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开设诊所非法从事诊疗活动,被行政处罚两次以后仍继续非法行医,构成非法行医罪。牙齿修复、口腔种植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,稍有不慎则可能危害患者健康,相关从业者应当符合卫生主管部门的准入资格审核,切勿心存侥幸,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。
典型意义
对消费者而言,很多街边的小诊所设备简陋,从业人员医疗水平有限,存在较大的医疗隐患。为了自身健康着想,千万不能图便宜,随意就诊。有牙齿修复、种植牙需求的患者,要自觉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,前往正规医疗机构、诊所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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